张严锋办理丁某某走私运动健身补剂一案,法院宣告缓刑

【发布时间】2024-03-01 15:23:00 【阅读数】

张严锋办理丁某某走私运动健身补剂一案。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进口运动健身补剂过程中,低报价格进口。XX公司明知宋某某实施走私,在征得其母公司大股东同意后,仍为宋某某联系货源,制作用于走私的虚假合同、发票等单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人丁某某系XX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星委亦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经计核,丁某某共涉嫌走私进口111票,偷逃税款1916万余元。






如需咨询走私犯罪法律问题,请填写下方表单,我们将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至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