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侦办走私案2633起

【发布时间】2017-01-17 09:16:53 【阅读数】

本报北京1月13日讯 记者蔡岩红记者今天从全国海关关长会上获悉,2016年,全国海关共侦办走私犯罪案件2633起,案值529.3亿元,分别增长17%、4%。
  2016年,全国海关深入开展了“国门利剑2016”联合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渠道、重点商品,全面加大治理力度,侦办了一批走私大案,打掉了一批走私团伙。特别是打击粮食、冻品等农产品走私取得重大成果。2016年查证走私大米等粮食36.6万吨,是上年的4倍;查证涉案冻品24.4万吨;查办毒品、武器弹药走私犯罪案件分别增长33.6%、63.6%,缴获各类毒品4.9吨。2016年全国海关还从25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走私犯罪嫌疑人76名,其中红通人员3名,蓝通人员4名。
  2016年全国海关认真落实稳增长调结构部署,全面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据统计,2016年全国海关事业单位及经济实体进出口环节累计收费5.11亿元,较上年减少18.61亿元,同比下降72.5%。全国海关还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目前已实现随机派员查验和随机布控查验在全国海关货运查验领域的全覆盖。全国海关随机布控率达到94.3%,随机派员查验达到100%,应用深度、广度逐步扩大。
  今年,海关总署将集中力量推进关税法、《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等重大立法项目。创新立法模式,扎实推进简政放权。重点关注关联、相似类别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总署和海关系统权责清单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实行动态调整。将岗位权责清单扩展到全国执法领域,权责落实到岗到人。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行指导性案例制度。建立有海关特色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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